抗爆墙应由具有抗爆能力的不燃材料构成,其耐火极限通常不应低于 4 小时。
可采用配筋砖墙,当相邻房间生产人员较多或设备较贵重时,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。配筋砖墙的厚度应由结构计算确定,但不应小于 240 毫米,砖强度不应低于 MU7.5,砂浆强度不应低于 M5。
沿墙身高度方向每隔 500 毫米需配置 3φ6—10 通长水平钢筋,其两端应与钢筋混凝土框架或排架柱予埋插筋绑扎或焊接。当砖墙长度、高度大于 6 米时,应设钢筋混凝土中间柱及横梁,并按构造配筋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15,其端部应与屋面梁及框、排架柱连接;钢筋混凝土抗爆墙厚度不应小于 180 毫米,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,钢筋截面面积由结构计算确定。
抗爆墙上应尽量避免开孔留洞。当工艺管道、电缆等必须穿过时,孔洞不应大于 φ200 毫米,且孔洞周边应配置补强钢筋,并进行填封密实处理。
在有爆炸危险的装置与无爆炸危险的装置之间,以及在有较大危险的设备周围应设置抗爆墙或其他阻挡设施。
抗爆墙的设计,应根据生产部位可能产生的超压值、泄压面积大小的概率,结合工艺和建筑中采取的其他抗爆措施与建造成本等情况综合考虑。
如果厂房面积很大,其中甲类生产所占用的面积比例小,并采取了相应的工艺保护和防火抗爆分隔措施,将甲类生产部位与其他区域隔开,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会蔓延到其他区域时,该厂房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者确定。
办公室、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、乙类厂房内,确需贴邻本厂房时,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,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.00h 的抗爆墙与厂房分隔。
甲、乙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大,故厂房内的这类中间仓库要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,甲、乙类仓库还需考虑墙体的抗爆要求,保证发生火灾或爆炸时,不会危及生产区。
要求有危险的厂房的围护结构有相适应的泄压面积,厂房的承重结构和重要部位的分隔墙体应具备足够的抗爆性能。
在实际应用中,还需根据具体的场所、爆炸风险等因素,遵循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,以确保抗爆墙能够有效发挥作用。同时,应由专业的设计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、施工和验收,保证抗爆墙的质量和可靠性。